发表时间:2022-04-27 16:23:05 点击:0
养老护理员,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定的,专门以培养养老职业人才为主要目标的课程。职业编码:4-10-01-05。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报名资格如下所示:
【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课时数分配:
五级,四级培训时间为 60 学时。理论18学时,实践42学时。
三级,二级,一级培训时间为 60 学时。理论24学时,实践36学时。
考试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
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北京蔚蓝至善康养产业有限公司,联合一般社团法人日中国际人材·科技创造协会、日本蔚蓝集团国际人才创造株式会社,组建“蔚蓝职业教育全国运营中心”,整合中日产学研资源,实施康养产业人才培养工程,为中国康养事业建立雄厚的人才基础。进行养老护理员课程的培训,希望更多的人可以投身养老行业,奉献自己的爱心,使老有所养,老有所依。